药品流通行业如何抓住机遇、顺势而为?

    添加日期:2015年1月6日 阅读:1794

        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医药是关系到民生健康的行业,国家对其把控力度尤为明显。因此,除了对市场趋势的精准分析和预判之外,医药企业还需特别注重顶层设计所传递出的发展信号,特别是今年政策频出,其中对流通行业造成深远影响的也不在少数,这就更要求药企能够抓住机遇、顺势而为。


        纲领文件引导行业发展方向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因此,对于医药行业来说,企业如果能将对政策的把控做到精准,无疑能为自身的发展带来重大的利好。
        具体到医药流通行业亦是如此。现在看来,在2011年出台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无疑是我国流通行业发展的风向标,其提出的调整行业结构、发展现代物流、创新药品营销方式等内容,都为后续发展提供了一个前瞻。其中,鼓励营销模式创新、加速提高行业集中度、提高药店连锁率、健全基层流通网络、发展现代医药物流等,都在如今的行业发展上得到了体现。
        另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则是2013年出台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四川科伦新光医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先小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这几年真正影响较大的就是新版GSP的施行,让整个行业更加规范而有序。”同时,本报特约观察家、医药行业**评论员逄增志也表示,新版GSP的规范升级不仅提高了药品流通行业的准入门槛,提高了相关企业的软硬件水平,更显着提高了流通企业的经营成本与未来的盈利能力。
        “但从新版GSP的施行情况来看,我们同样应该看到,只有练好内功,积极拓展自己的上下游客户,塑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是药企应对政策变化的重点。”先小波补充道。
        逄增志还表示,近年来对行业影响较大的政策,除了新版GSP就是省级招标采购制度。其影响主要有二:一是招标制度多变,各种模式轮番上台“各领风骚一两年”;二是各省政策与尺度不一,流通企业难以招架,如果参与则大大增加运营成本。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也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省级招标主体错位等因素,取消省级药品统一招标是药改的大方向。
        而在今年年底,商务部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则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出了三项具体的任务:一是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二是发展新型营销渠道,提升中小企业品牌化水平;三是健全标准信用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不难看出,这又将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此类企业应着重注意的方向。
        密集释放整顿行业秩序
        事实上,对于流通行业来说,今年可谓是一个政策大年。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出台伊始,就已为今年的发展定下了基调。此后,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废除不合理的流通政策,也给行业内投下了一枚深水炸弹。
        哈药集团世一堂百川医药商贸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许克章当时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该《通知》从大的政策环境来看,是政府简政放权、给市场松绑的众多举措之一,是十八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具体落实。”
        而根据*新掌握的消息,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原巡视员温再兴在第五届医药观察家新锐论坛上透露:在省商务厅及相关协会积极配合下,已经提出了各省需要清理修改的文件清单,甚至包括一些口头和会议的决定以及相关部门随意出台的通知和规定。作为阶段性的任务,此项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此外,该《通知》另一项亮点为,尝试多种模式探索医药分开。目前来说,有3种模式已经比较清晰:一是连锁药店和医疗机构联合开展的“院店合作”模式,共同成立药事委员会;二是药房托管;三是近来火热的阿里健康APP的“药店抢单”模式。
        今年更为热点的话题,则是网售处方药的放开。5月28日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于明德称为“自2009年医改以来,*具改革思维的意见”,其中就提出了处方药网售放开,但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业内都对此颇有争议,其中一个争议点就在于到底是建立“正面清单”还是“负面清单”。
        与此同时,此前对于互联网药品一直采用的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本次征求意见稿另一项与之不同的规定在于,将原本的不允许第三方物流参与药品配送修改为“可以委托物流配送企业储存和运输药品”。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中也曾提到: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利用邮政、仓储等社会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
        但鉴于现在医药电商还处于初始阶段,逄增志对此仍持有疑虑。他认为医药电子商务新政,特别是即将出台的处方药网售放开,允许第三方物流对药品流通业偏利空。
        此外,在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大力促进药品O2O。如今,更有消息称《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开年正式出台,这其间又将为药品流通行业带来哪些机遇与挑战,让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候明芳    WWW.1168.TV    2015-1-6 14: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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